我所于2022年3月24日下午在所大会议室举办《公司人格混同诉讼理论与实务》讲座,由一级合伙人张毅律师主讲,部分律师参加了讲座。
参加讲座的律师纷纷表示:通过今天的讲座,对公司人格混同的概念、认定,公司人格混同诉讼的举证责任以及诉讼程序有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认识和了解,提高了代理公司人格混同诉讼的能力;对于防止债务人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交易秩序,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都有着重要的意义。